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孟刚)近日,格口依据《2023年北京市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,罩罗
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森门当事人的店被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产品质量法》有关规定,并处罚款64260元,处罚共分两次购进,销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全部退回经销商。丢失26袋、当事人从销售商北京八百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非医用口罩1800袋,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GB/T32610—2016《日常防护型口罩基数规范》标准,罗森(北京)有限公司因售卖不合格口罩,
责任编辑:赵英男罗森(北京)有限公司一门店因售卖不合格口罩被处罚。库存合计672袋,经抽样检验,当事人负责罗森各门店销售商品的日常经营管理,配送和销售。资料图片
处罚事由显示,每袋进货价格为15.23元,